11July
2018

江苏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发布者:汇乐集     浏览次数: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将涉及我省820多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也是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4连涨,这次养老金调整工作将于7月底前落实到位。

坚持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又一次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框架结构与去年一致。

调整办法框架结构不变,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采取去年的框架结构,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适度下调。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这一调整标准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总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这部分体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并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保持去年标准。在总水平下降的情况下,维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的标准不下降,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调整中的权重得到提升,更有利于长缴多得的体现。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挂钩,这一比例因国家调控调整总水平而比去年有所下调。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达到5.5%左右,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不超过4%,这将进一步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差距。

举个例子,假如现年65岁的老王目前退休金是3500元,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35年。那么这次老王的养老金是这样调整:   

固定额部分:增加34元

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

前15年,1.7元*15年=25.5元

第16年-25年,2.7元*10年=27元

第26年-35年,3.9元*10年=39元

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3500元*1.6%=56元

增加部分就是:34元+25.5元+27元+39元+56元=181.5元,那么调整后老王每月就能拿到3681.5元的养老金了。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

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考虑到对高龄人员给予适当的照顾,今年对于高龄人员的倾斜标准依然维持去年标准。

2017年底前的退休人员:

  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

  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5元

  年满80周岁以上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5元

  2017年底前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

  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

  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

  年满80周岁以上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5元